一、舉報須知
(一)舉報受理范圍:
駐廳紀檢監察組受理省生態環境廳及其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如下情形的舉報:
1. 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2. 對監察對象(監察法規定的六類公職人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3. 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建議。
(二)有關要求
1.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控告申訴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檢舉、控告人在檢舉、控告活動中必須對所檢舉、控告的事實的真實性負責。接受調查、詢問時,應如實提供情況和證據。如有誣陷、制造假證行為,必須承擔紀律和法律責任。
2. 根據“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原則,請您按照被舉報人屬地和級別進行舉報。涉及具體業務問題請向相關職能部門舉報。
3. 紀檢監察機關提倡實名舉報(請在舉報內容中填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準確聯系方式等內容)。
二、舉報郵箱:sthjtjjjcz@163.com
三、舉報電話:0451-87071154,87113025